重庆一不育女子刊登广告要借腹生子

   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0年4月13日 10:59 成都商报

  本报重庆消息:重庆一名叫余菁的女人因病无缘实现当母亲的愿望。为了得到一个孩子,余菁和他长期在国外工作的丈夫想尽了办法。最后,在医生的建议下,她有了一个大胆的设想:借腹生子。最近她把这个想法通过当地媒体公诸于众之后,在重庆掀起轩然大波。不到10天的时间,就有300多人表示愿意帮助她。

  余菁对应征者有自己的要求:身心健康,兼具中国妇女传统美德和现代都市人的思想意识,无不良嗜好,未沾染不良社会习气,年龄在25~30岁之间,文化程度高中以上,并且愿意在怀孕期间与余菁夫妇一起去国外生活一年。至于对“代理母亲”的报酬,余菁说她想比照先例来确定。据了解,成都市有一位女子愿“出租”子宫,开价是4万元,余菁认可了这一价位。

  一位姓王的女士说:她相信自己具备余菁所提出的条件,同时也认为帮别人生孩子不是什么丢脸的事,她愿意试一试。另外一位李女士则相当开放:“生活太平静了,我想尝试一下,既帮助别人,自己也作一次体验。”还有数十位男士替妻子打探情况。重庆某钢厂的一位男士为自己的妻子报名时说,他的妻子完全符合条件。在电话里他没有过多地谈及报酬的事,他说他首先想到的只是帮助别人。

  据调查,欲促成此事的人中,文化程度从大专至本科都有,多数人都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。对于此事大部分人抱着互惠、互利,各取所需的观点。

  有人认为,“借腹生子”会造成混乱的性关系,有伤风化,我国《民法》规定,不得买卖人体,“出租”人体实际上是钻了法律的空子。通过借腹生子产下的孩子究竟应该归属谁?如果归属代孕者的话,她生这个孩子算不算是超生?将来一旦产生纠纷,对于孩子以及孩子血缘上和事实上的母亲来说,造成的伤害究竟有多大?

  为了尽快找到一位代孕者,余菁的代理人专门安排了一天时间在重庆银河大酒店与应征者见面。有30多位应征者与余菁的代理人进行了交谈,还有30多位无法赶往酒店的女士打来了电话。在应征现场,记者发现多数人都是携夫及孩子一同前来的,脸上的表情相当轻松,显然是已经征得了家人的同意和支持。

  按照余菁的意思,为不影响应征者的家庭生活,对方最好是已经离婚的,对那些和丈夫和孩子一起来应征者,代理人都婉拒了。经过一天的交谈、比较和筛选,最后余菁还是没找到合适的人选。据悉,她已经在通过各种关系寻找那位曾开价4 万元“出租”子宫的成都女子。(吴明) 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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