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-08-18 12:00:07
妇女有不生育的自由当丈夫想要小孩而妻子又不愿生怎么办
目前我国法律对男性生育权保持沉默但问题越来越难以回避
法律保障妇女有生育或者不生育的自由。男人有没有?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那么,当妻子要求不生育的自由的时候,她是否侵犯了丈夫生育的自由?
一位87岁的老人,不经意之间引出一个关于生育权的新概念。
2001年年初,年近9旬的孙老先生一纸诉状递到南京秦淮区法院。他要离婚。
据称,孙老先生和老伴于1961年结婚,双方均为再婚。不同的是,老伴与前夫生有两女,而他当时并无子女。次年,妻子怀孕了,满心欢喜的他,等来的是妻子的流产。此后3年,担心新生儿夺去丈夫对继子女的爱,她背着他3次堕胎。
老头告妻子侵犯“生育权”
年轻时的事,何以今日再提,还用离婚这种中国人忌讳的方式?在法官的问讯下,孙老先生道出实情:尽管妻子的两个女儿和女婿很孝敬他,可老伴老是和他吵架。不久前,远在他乡的弟弟,给他寄了一笔足以安享晚年的钱款,怀疑老伴挪用补贴给子女,他们吵得更凶了。心烦气闷的他,决定携款独自一人去敬老院生活。但敬老院拒绝他进入,因为他有家有室。
要进敬老院,只有离婚。真正的想法,当然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。在律师的帮助下,他找到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:“生育权”被侵犯。他认为,妻子年轻时的一意孤行,“剥夺”了他做父亲的权利,致使他没有亲生子女承欢膝下,晚年凄凉。
80多岁的老头闹离婚?法院刚一受理,南京城传得满城风雨。孙老先生的两个继子女被舆论砸得抬不起头。
亲戚和街坊邻居也觉得此举不妥,轮番劝说,孙老先生撤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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